聘任总裁、副总裁。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查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拟聘高管人员具备相关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季中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吕巍、张琪、刘伟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