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_公司公告_盛达资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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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各位监事均按时参加了各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4、《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八)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金山矿业剩余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听取管理层的专题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开展经营工作的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

(二)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有的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

(三)依法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勇于开拓,勤勉尽责。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披露程序,具体担保协议签署时均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及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八)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收购等重大事项实施的过程中,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严防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交易。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功能,发挥风险防控侦查前哨的预防预警功能,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同时以监督巡查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为抓手,帮助公司防范风险、堵塞漏洞、规范运营,筑牢廉洁从业的防火墙,推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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