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提名。
二、董事津贴独立意见
公司给予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有关津贴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