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对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服务,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