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出席了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的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议案均作了深入细致的审阅,了解并掌握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 | 通讯表决(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次) |
苏运法 | 10 | 6 | 4 | 0 | 0 | 3 |
杨向宇 | 10 | 6 | 4 | 0 | 0 | 3 |
周楷唐 | 10 | 6 | 4 | 0 | 0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独立意见类型 |
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6)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2年4月29日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2年4月29日 | 同意 |
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26日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收购后孙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2022年9月2日 | 同意 |
三、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情况 2022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发挥工作独立性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充分发挥工作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运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督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按照“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关注与监督,确保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机制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在公司相关制度完善过程中,我们多次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人员就制度的修订进行交流沟通,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四)关心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情况,与相关董事以及经理层进行深入细致交流,并就此在董事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实施了监督,听取了公司关于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对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我们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了各项有利条件。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3年,我们将秉承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