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