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_公司公告_韶能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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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6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5-04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兆伟”)拟于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减持公司股票数量31,444,05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2%、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伟出具的《告知函》,深圳兆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9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4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兆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3.11%减少至11.72%,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减持股份 占总股本 的比例
深圳兆伟大宗交易2025年6月16日至6月24日4.261,496.601.43%1.39%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股份。本次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区间:4.23-4.43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兆伟合计持有股份14,161.2113.1112,664.6111.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161.2113.1112,664.611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秀社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大厦三层A313室C325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4日
权益变动过程深圳兆伟出于自身资金周转变动需求,2025年6月16日至6月2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496.601.39
合 计1,496.601.3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4,161.2113.1112,664.6111.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161.2113.1112,664.611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深圳兆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深圳兆伟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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