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7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5年7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志学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4人,代表股份388,563,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5,09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8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0人,代表股份33,46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3人,代表股份54,563,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1,09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0人,代表股份33,46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上述议案2至议案18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议案3需逐项表决。因议案2至议案18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暨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18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5%;反对1,1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5%;弃权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8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84%;反对1,1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28%;弃权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8%。
议案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2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17%;反对7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4%;弃权2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2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17%;反对7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4%;弃权2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
议案3:逐项表决《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议案3.01: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2%;反对7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4%;弃权2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2%;反对7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4%;弃权2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4%。
议案3.0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4,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9%;反对7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5%;弃权226,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4,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9%;反对7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5%;弃权2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6%
议案3.03: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16%;反对7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6%;弃权2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16%;反对7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6%;弃权2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
议案3.04: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15,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42%;反对7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9%;弃权2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15,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42%;反对7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9%;弃权2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9%。
议案3.05: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交割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2,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0%;反对7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8%;弃权2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2,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0%;反对7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8%;弃权2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3%。
议案3.06: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5%;反对7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1%;弃权2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5%;反对7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1%;弃权
2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4%。
议案3.07: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表决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8%;反对7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3%;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8%;反对7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3%;弃权2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9%。
议案3.08: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置出资产的人员安置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2,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1%;反对7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4%;弃权2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72,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1%;反对7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4%;弃权2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5%。
议案3.09: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2,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98%;反对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8%;弃权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2,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98%;反对7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8%;弃权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4%。
议案3.10: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决议有效期表决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80%;反对7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5%;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80%;反对7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5%;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5%。
议案4:《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7,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9%;反对7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4%;弃权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7,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9%;反对7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4%;弃权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7%。
议案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3%;反对7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4%;弃权2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3%;反对7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4%;弃权
2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2%。
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14%;反对7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14%;反对7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8%;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
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7%;反对7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7%;弃权221,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7%;反对7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7%;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3%;反对7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1%;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3%;反对7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1%;弃权2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33%;反对7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4,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33%;反对7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9%;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2448%;反对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3%;弃权2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8%;反对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3%;弃权2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9%。
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8%;反对7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4%;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8%;反对7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4%;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9%。
议案1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1%;反对7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6%;弃权2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1%;反对7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6%;弃权2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3%。
议案13:《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7,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81%;反对7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5%;弃权2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7,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81%;反对7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5%;弃权2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4%。
议案14:《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03%;反对7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4%;弃权231,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8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03%;反对7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4%;弃权2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3%。
议案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99%;反对7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9%;弃权2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1,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99%;反对7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9%;弃权2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2%。
议案1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8%;弃权2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7%;反对7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8%;弃权2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4%。
议案17:《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5%;反对7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5%;弃权2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5,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5%;反对7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5%;弃权2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0%。
议案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4,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7%;反对7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6%;弃权2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4,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7%;反对7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6%;弃权
2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涛、雍丽楠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