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运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12)已刊登于202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号:2024-021)已刊登于2024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36)已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四)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43)已刊登于2024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阅各项报告,以现场巡视、人员访谈、沟通会等方式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职责,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经营班子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基本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内控管理力度、加强了风险控制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现任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它文件,同时对各子公司财务情况也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制度较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遵守了《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保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科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且得到了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具体体现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改进,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定期开展对内审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八)公司监事会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事,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2025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依法行使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