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中药公司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会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颜克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孙京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具体体现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改进,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定期开展对内审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