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_公司公告_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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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次沟通、了解并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为本公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跃刚、杨大贺、蔡可青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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