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_公司公告_贵州轮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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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08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独立董事杨大贺先生、黄跃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全体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陈飞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业俊先生于2022年10月14日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职资格于2023年3月底获贵州银保监局核准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贵阳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需要按照《上市规则》第6.3.15条和第

6.3.20条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与贵阳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并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因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贵阳银行发生存款和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2022年产生的利息及手续费等共计4,454.93万元(未经审计),预计2023年产生的利息及手续费等共计5,120万元。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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