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_公司公告_贵州轮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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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11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未获准解除限售及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840万股,回购价格为1.55元/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详见2023年2月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4,748.8554万股减少至114,712.771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4,748.8554万元减少至114,712.7714万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年2月11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的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

2、申报时间: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3月27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电话:0851-84767826、84767251

5、传真:0851-84763650、84764248

6、电子邮箱:dmc@gtc.com.cn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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