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_公司公告_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阅相关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经审阅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陈飞先生,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力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同意候选人陈飞先生的提名并将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跃刚、杨大贺、蔡可青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