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我们对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签署对外担保协议,无违规担保行为,报告期末无对外担保余额。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黄跃刚 杨大贺 蔡可青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