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董事会工作任务。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商用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前进”、“大力士”、“多力通”、“劲虎”、“金刚”等品牌卡客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农业机械轮胎、工业车辆(含实心)轮胎和特种轮胎(如重型越野轮胎、轻轨走行轮胎、沙漠运输轮胎等),是国内商用轮胎规格品种较为齐全的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市场主要包括替换市场、配套市场和集团客户等,在国内各省市及国外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代理(或经销)机构,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配套关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2021年4月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百强企业轮胎类”中列第9位。根据34家轮胎企业2020年的营收和利润情况,英国《tyrepress》杂志发布2021年度全球轮胎企业34强排行榜,公司位列第28位。
2021年疫情持续反弹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冲击和严峻挑战。轮胎行业受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经营成本居高不下。而海运费成倍上涨,国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不能及时完全传导至下游,利润空间被挤压,盈利水平受限,企业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面对不利挑战,公司坚持年初既定的目标和对策措施不动摇,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扎佐三期老厂产能搬迁等工作,千方百计多渠道寻找海运仓位,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21年公司完成轮胎产量
717.56万条,较上年增长9.06%;完成轮胎销售698.16万条,较上年增长5.05%;实现营业总收入733,927.92万元,较上年增长7.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34.01万元,较上年下降55.91%。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橡胶、炭黑、帘线等轮胎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且橡胶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造成公司原材料成本控制难度加大,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利润下降。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越南公司实施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另行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重点审查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年报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职。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覃桂生 | 11 | 1 | 10 | 0 | 0 | 否 | 3 |
毕 焱 | 11 | 1 | 10 | 0 | 0 | 否 | 3 |
黄跃刚 | 11 | 1 | 10 | 0 | 0 | 否 | 3 |
杨大贺 | 11 | 0 | 11 | 0 | 0 | 否 | 3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1、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
(1)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越南公司实施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
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1)顺利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6.3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发行普通股158,730,158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5.4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15,642,170.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357,824.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9日全部到位。2021年度,公司实际投入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共计人民币74,163.26万元。
(2)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956,319,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共向股东派发红利143,447,919.3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6月11日,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了红利派发。具体详见2021年6月4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积极推进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施工建设,2021年4月1日实现首胎下线。2021年二季度,新冠疫情在越南爆发,导致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和批量试产进度受到影响。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
完成时间(即完成项目转固)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如向越南增派关键岗位员工,加快员工培训等;越南公司也在认真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的同时,加快员工招聘进度,推进项目实施。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项目日均产量已达到2,000条以上。
(4)老厂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事项(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收到大力士公司征收补偿款2.7亿元,占大力士公司应收补偿款的
97.65%,大力士公司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事项已在2021年度确认。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事项已累计收到补偿款1,261,416,900.60元,尚有1,224,111,915.19元补偿款(其中调出一期征收范围的补偿款53,161,657.00元、二期《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全部补偿款1,164,442,862.09元、大力士公司剩余补偿款6,507,396.10元)未收到。
(5)加快实施全钢子午线轮胎异地搬迁项目(即扎佐三期)(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扎佐三期年产30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异地搬迁项目已于2021年9月达产。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严控制知情人范围,按制度规定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信息披露较好地坚持了三公原则。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关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或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2022年度公司经营战略规划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竞争格局
从轮胎行业的发展趋势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双碳战略向纵深推进,行业两级分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集中度越来越高,转型升级并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变得愈发迫切,在行业内起表率作用并引领行业向更高目标发展的少数头部企业和领导品牌,将赢得未来机遇,占领发展制高点。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公司各方面工作已取得了较大进展,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一是拳头产品战略的引领带动作用显著,以高端无内轮胎、中小型工程轮胎、农业轮胎及工业轮胎为代表的拳头产品,对公司全系列产品形成了较强
的拉动作用;二是通过与战略伙伴的合作,公司PM项目和精益生产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工作有效落地,各专业管理效率特别是现场生产效率已有明显提升;三是“扎佐三期”顺利实施并于去年9月份达产,越南项目也将在今年达产,将更好地支撑市场销售。四是循环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5万吨炭黑项目及5000吨再生胶项目将在今年投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原材料成本被动上升的局面。五是有息负债进一步减少,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2、2022年公司经营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型工业化建设为方向,持续推进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国内领先的5G全连接工厂和“黑灯”车间;持续开展各系列拳头产品研发,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端商用轮胎的引领者;坚持绿色发展,通过优化绿色产品设计、深化绿色制造全过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推进精益化生产,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现场生产效率,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稳步推进“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实施,积极布局“扎佐四期”、“越南二期”和炭黑项目,加快非公路型轮胎等优势产品填平补齐项目建设进度,夯实公司产品、成本和服务三大竞争力,推动公司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3、2022年公司经营计划
计划完成轮胎产量850万条,较上年增长18.46%;计划完成轮胎销售850万条,较上年增长21.75%。
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为实现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对策措施
(1)继续坚持销售是经营主战场的思想不动摇,加强渠道建设和优质客户开发,有效扩大市场容量,为“扎佐三期”、“越南项目”及其他填平补齐项目新增产能夯实市场基础。
(2)以绿色、智能的高水平产能提升项目和安全、集约的供应链优化项目为抓手,加快已规划项目建设和拟建项目规划,夯实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基
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3)继续围绕“设计好每一款产品,制造好每一个产品”和“一个做精,两个补齐”,在做强公司拳头产品基础上,实施绿色产品发展战略,提升产品竞争力。
(4)以“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为总纲,在持续做好传统显性成本控制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推进精益生产、采用智能化自动化技术、优化产业链布局等手段,深挖潜在隐性成本,全面提升成本竞争力。
(5)创新售后及交付服务思路,所有内部资源要全力服务于市场,补齐市场服务短板,切实增强客户消费体验,持续提升服务竞争力。
(6)以提质、降本、增效、安全、环保为导向,全面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对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对各信息化系统进行充分性、有效性评估,补足短板差距,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进入新阶段。
(7)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各项基础管理,大力推行精益生产体系,系统加强企业内控和抗风险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