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轮胎”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贵州轮胎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5日印发的《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6.3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发行普通股158,730,158.00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99,999,995.40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15,642,170.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357,824.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9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1)第017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74,163.2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894.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决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3月29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帐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 | 11910123670002484 | 98,600.00 | 18,894.17 |
合计 | - | 98,600.00 | 18,894.1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435.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163.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163.2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 否 | 100,000.00 | 98,435.78 | 74,163.26 | 74,163.26 | 75.34% | 2022-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00,000.00 | 98,435.78 | 74,163.26 | 74,163.26 | 75.3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1年二季度,新冠疫情在越南爆发,导致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和批量试产进度受到影响,项目不能按照原计划2021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当前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人民币48,587.98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87.9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1]第03573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将按照投资计划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说明: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募集资金未投入余额不一致,原因为募集资金专用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2021年12月21日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越南募投项目账户金额尚未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1999号《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州轮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记录留痕等方式,对贵州轮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贵州轮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东方 刘 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