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_公司公告_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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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8

的事前认可意见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已经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计划与关联人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签订的《内胎垫带采购协议》和《胶料供应协议》,与关联人贵州轮胎厂签订的《废旧物资收购协议》、《货物运输及搬运协议》、《辅助材料采购及加工协议》、《客运服务协议》和《后勤服务协议》,与关联人贵阳险峰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及搬运服务协议》及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次沟通、了解并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覃桂生、毕 焱

黄跃刚、杨大贺二O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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