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_公司公告_北部湾港: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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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17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346,041,224.15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19,079,731.96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6,533,356.88元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132,546,375.08元。

3、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2,326,136,1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109,328,397.73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年度分红、中期现金分红)为453,239,284.53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18%,占2024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0.02%。

5、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53,239,284.53444,755,082.69306,539,671.49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19,079,731.961,126,863,205.741,039,119,875.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7,123,245,810.48

— 3 —计未分配利润(元)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0,538,951.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04,534,038.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28,354,271.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204,534,038.71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6.7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2024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与股东保持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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