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5,000,000股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后,公司股本由996,986,293股减少到971,986,29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变更前:注册资本99698.6293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注册资本97198.6293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党建入章工作,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6,986,293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1,986,293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6,986,29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824,606,293股,其中,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4,059,398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71,986,29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799,606,293股,其中,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3,202,199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
3 |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符合条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可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党委成员的任免,由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决定。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含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 |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一般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含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纪委书记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
好党建工作;纪委书记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 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