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股份(000569)_公司公告_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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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日期:2008-06-07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ST长钢”)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二、《关于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四、《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该等议案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本征集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法律法规赋予董事会的权利,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且签署征集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本公司/*ST长钢 指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  指*ST长钢董事会  本次吸收合并 指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 指本公司拟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讨论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  征集投票权  指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就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进行投票  表决。  元 指人民币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长钢  股票代码: 000569  法定代表人:李赤波  上市日期:1994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1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195号  电话: (0816)3650392  传真: (0816)3651872  经营范围:钢冶炼、钢压延加工,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二级土木工程建筑;  汽车运输及修理,机电设备维修;工业氧气、氮气、氩气及其他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  (二)征集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  2008年6月6日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15:00至2008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贸大厦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审议事项  审议该等议案如下:  1、《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2、《关于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4、《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七)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九)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社会公众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该等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不论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也不论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使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十一)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十二)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195号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21701  联系人:谭永豹、陈晓春  3、登记时间  2008年6月18日-6月20日的9:00-11:30、13:00-16:30。  (十三)注意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816-3650392  3、联系传真:0816-3651872  4、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谭永豹、陈晓春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建议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实施统一整合战略,实现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经营性业务资产的整体上市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后将达到钢铁、钒、钛、矿及辅助性经营资产的资源共享,形成人、财、物及技术的协同效应,提高规模效应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全部进入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可以换股或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实现其股东权益的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鉴此,征集人建议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08年6月17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8年6月18日至2008年6月20日的每日9:00-11:30、  13:00-16:3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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