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000565)_公司公告_渝三峡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时间:

渝三峡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蔚蔚、余长江、陶长元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并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重庆三峡油漆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