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3月19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彦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勇、袁富强、谢国华、周召贵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控股股东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总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建设,进一步发挥总法律顾问岗位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有效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国资委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实施细则》修订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部分部门设置进行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责,提高内部管理运行效益,董事会同意合并原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成立证券与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合并原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法务风控部,成立审计与法务风控部(监事会办公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公司总法律顾问按照加强总法律顾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公司法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战略目标,坚持遵守公司“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核心理念,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法治建设。
公司董事会对总法律顾问进行了2024年度履职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