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000563)_公司公告_陕国投A: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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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18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要求,经董事会审议报经股东大会决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履行了公司年报审计职责。会计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稽核审计部、财务部进行了必要的跟踪和配合。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组织实施审计机构续聘工作

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建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99万元。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督审计机构年报审计工作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确保年报审计工作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审计委员会加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3.审议公司年报和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形成的审计意见

和审计报告初稿,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推动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发表审计意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4年度审计情况汇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意见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事务所及项目组工作进行了评价。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4.积极沟通协调年报审计工作

在2024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积极参与协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会计调整事项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等必要的审计沟通工作。

5.履行监督评估职责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评估、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和审计范围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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