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_公司公告_神州信息: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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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8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

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三者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52名(包括前述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公司“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变动系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而进行的操作。公司“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985,200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经公司核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变动系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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