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_公司公告_神州信息: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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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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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信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估激

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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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考核范围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价值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神州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金融科技板块收入(A)净利润(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66.00亿元60.74亿元3.50亿元2.9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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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金融科技板块收入(A)净利润(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77.00亿元65.45亿元5.00亿元4.25亿元

注:上述“金融科技板块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为准;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资产出售/收购(如有)形成的一次性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资产出售/收购后对业绩影响的损益后作为计算依据。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80分<80分
ABC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0%

业绩完成度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A≥Am且B≥Bm100%
Am>A≥An且B≥Bm取下列两个的较低值: 1、 2、100%
A≥Am且 Bm>B≥Bn
Am>A≥An且Bm>B≥Bn
A<An或B<B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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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按照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本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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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附则

(一)本考核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考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存在冲突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考核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考核管理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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