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_公司公告_神州信息: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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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9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8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神州数码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公司的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预计2020年度与本公司全年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7,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神州数码于2020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与神州数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将及时披露。

(二)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关联销售销售商品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6,500.000.0010.44
销售技术服务或劳务2,500.000.0068.06
关联采购采购商品36,000.00766.0118,151.53

采购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

采购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它2,800.001.781,942.63
合计47,800.00767.7920,172.6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关联销售销售商品10.44200.000.00-952019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销售技术服务或劳务68.061,000.000.01-93
关联采购采购商品18,151.5335,000.002.52-48
采购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它1,942.633,500.000.27-44
合计20,172.6739,700不适用-49

公司在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合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预计应当是合理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日常经营中,受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所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与神州数码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公司向神州数码销售商品、技术服务或劳务,预计全年关联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从神州数码采购商品、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它,预计全年关联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800 万元。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与神州数码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甲方: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500万元;甲方向乙方销售技术服务或劳务,预计2020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500万元;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预计2020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36,000万元;甲方向乙方采购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它,预计2020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800万元。

3、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1)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2)本协议项下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结算方式: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5、生效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其他条款:

(1)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开展的任何一类关联交易超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2)甲、乙方可以授权各自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除此之外,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向甲、乙及各自下属经营单位以外的第三者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3)如甲、乙双方或其各自授权的下述经营单位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条款和条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拟与神州数码签订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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