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会议并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吕本富委托独立董事王能光代为表决。董事长郭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年1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向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上述授信额度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