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7日,并同意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2,247.00万份股票期权,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7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王永利
吕本富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