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同意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融信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设立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并以自有资金捐赠人民币200万元作为研究院开办资金。(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振邦 王能光 王永利
吕本富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