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事务所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现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控股孙公司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开具的预付款退款保函提供担保,2022年末余额1,629.72万元,2023年2月28日正式解除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事项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2022年当年未有新增对外担保。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章程》已设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款,并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置机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暂缓实施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本次暂缓项目实施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需求调研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关于暂缓实施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致同会计师的意见。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本报告并未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七、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前述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情况,我们对以上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影响,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八、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前述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
1.我们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致同会计师的意见。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本报告并未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2.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针对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公司已经落实措施并开展了相关整改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
层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俞越杨松令
叶树理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