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8461号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发展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3449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之“(1)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所述,就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航天发展公司子公司南京长峰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南京长峰败诉,南京长峰正在提交二审中。南京长峰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1、前期差错更正”所述,航天发展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不准确等问题,航天发展公司对此进行了差错更正,调减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660.36万元,调增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20.60万元。
本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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