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_公司公告_金浦钛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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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本次金浦集团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2,616,513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19%,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20,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金浦集团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累计为74,240,64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3.64%,占公司总股本的7.52%。

3、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司法标记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执行人原因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16,5131.19%0.27%2025-7-152028-7-14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

本次被司法标记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252,742.67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2,616,513股。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0,700,00022.36%71,624,1312,616,51333.64%7.52%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

220,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金浦集团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累计为74,240,644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3.64%,占公司总股本的7.52%。

2、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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