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000543)_公司公告_皖能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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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3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李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因除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外,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皖能环保对以上四家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同意将皖能环保对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4:50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层成员2022年年薪考核结果及工资总额考核清算情况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核定公司经营层成员2022年年薪结果以及2022年度公司总工资数。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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