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及线上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明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明先生简历如下:
刘明,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主任。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刘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建河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建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建河先生简历如下:
李建河,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李建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养炯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养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刘养炯先生简历如下:
刘养炯,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任氨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刘养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环保”)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与关联方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皖能环保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将皖能环保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29,900.00万元减少至110,0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4:5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