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在能源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沈春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春水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明
委员:刘亚成、卢浩、米成、谢敬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王信
委员:方世清、谢敬东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敬东
委员:李明、施大福、张云燕、姚王信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云燕委员:施大福、卢浩、谢敬东、姚王信上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