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米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米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米成,男,1964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高级经济师。现任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售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米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2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50)。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