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000543)_公司公告_皖能电力: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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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度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制定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动力煤期现结合业务管理办法》,通过上述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电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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