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19皖能01”和“20皖能01”将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暨债券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8日和2020年5月21日发行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皖能01”、债券代码“112937”)和“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皖能01”、债券代码“149126”),“19皖能01”和“20皖能01”将于2022年4月28日开市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29日开市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交易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8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利润为-219,465.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700.06万元。
二、关于公司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与临时停复牌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债券“19皖能01”和“20皖能01”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19皖能01”和“20皖能01”将于2022年4月28日开市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29日开市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证上﹝2017﹞404号)第十一条第二点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的,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该债券。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因此,公司发行的“19皖能01”和“20皖能01”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调整投资者范围。公司债券被调整投资者范围后,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该债券,原持有债券的非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至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债券“19皖能01”和“20皖能01”将于2022年4月28日开市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29日开市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