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000543)_公司公告_皖能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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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4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碳交易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1年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碳配额、CCER等碳资产,将追加碳资产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施大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李明、罗太忠、刘亚成、廖雪松、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煤炭交易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1年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煤炭,将追加煤炭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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