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5-025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184,021.97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655,046,154.5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21,528,439.06元,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152,843.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4,687,635.90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金额184,293,387.60元,2024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3,019,769,843.45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B股红利折合港币支付),现金分红总额184,293,387.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向境外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4,293,387.6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84,293,387.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4,293,387.60 | 184,293,387.60 | 134,899,464.7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167,586,679.50(注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6,184,021.97 | 290,357,652.22 | 230,320,570.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55,046,154.5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019,769,843.4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03,486,239.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7,586,67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 322,287,414.95 |
— 3 —平均净利润(元)
平均净利润(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71,072,919.4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回购注销总额含回购注销A股股份金额119,790,428.18元及回购注销B股股份金额58,588,197.25港元,按股份注销日期2022年2月8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158人民币换算,回购注销B股股份金额折合人民币 47,796,251.32 元,A股、B股回购注销总额为人民币 167,586,679.50 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