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_公司公告_佛山照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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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以及业务和事项。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佛山市佛照智城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佛照华光(茂名)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合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各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全面履行职责。公司已经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及高管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合规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执行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审阅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订重大控制缺陷和风险的改进、控制措施。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行为进行监督。重点是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及效率效果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内部控制的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转。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了更加高效、层级合理、责任明确、运转流畅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突出核心职责、整合相近职责、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工作效能,对现有部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及职能调整。将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和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进行统筹整合,调整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机构调整后,公司本部职能部门从12个变为11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维稳办)、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党群与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品

牌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工作部、纪律检查室(与监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法律与风控事务部、环保安全部、招投标中心、数智化部。

公司制定了《佛山照明总部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设置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按照战略导向、统一归口、人岗相适、精干高效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职责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事项。公司一直以来聚焦主业,以消费者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管理效率明显改善,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加强。近年来,公司坚持“基本盘新型化、新赛道规模化”的总体发展思路,产业布局逐步从原有的通用照明、电工、车灯三大板块拓展到了智能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动植物照明、LED封装等领域。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拘一格用人”的人才理念,始终以人为本,做到理解人、相信人、尊重人和塑造人。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制定或修订了《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佛山照明工会工作制度》《佛山照明员工困难帮扶及日常慰问办法》《佛山照明厂务公开管理办法》《佛山照明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关键人才管理办法》等,在制定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的同时,积极营造契合人才竞争与成长需求的企业文化氛围,为员工提供满足其职业发展所需的内外部培训与优良的工作环境,并不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近三十年发展的积淀,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定位和企业愿景的企业文化体系,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6)社会责任

公司一直注重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以“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提供平台、

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为己任,积极保护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友好、资源节约与循环等建设,参与、捐助社会公益及其慈善事业。公司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环境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等多个标准的认证。2018年,公司绿色工厂认证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公示,成为了第二批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单位。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员工职业发展,建立以战代训、训战结合的培养机制,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以线下线上学习平台相结合,启动企业家帅才训战营,举办绩效考核与OKR应用、销售铁三角等培训,组织中层干部前往华为参观学习,推动人才队伍认知升级、思维破局、能力提升。在员工生活方面,公司加大投入,为员工提供上下班班车、提高伙食补贴,完善员工宿舍条件、不定期举办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精神生活。

(7)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投资、筹资、对外担保、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岗位分离、授权审批程序、核算与对账、监督与评价、资金利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8)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有《材料供应商管理程序》《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指导采购的程序和范围、供应商管理、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货物验收入库、采购付款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明确。公司采取合理的采购战略,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追求物资采购的高性价比及总成本最低、保证供应稳定;严格审查资金支付,降低付款风险;通过不相容职责分离、明确的授权审批程序,以及审计监督、举报机制等措施严格控制采购舞弊风险。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有《库存管控制度》《设备管理程序》《仓库管理程序》《仓库SAP系统管理规定》《存货盘点制度》《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资产投资预算、购置及验收、资产管理、折旧/摊销、减值评估、处置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明确;对存货出入库、仓储保管、盘点处置、会计核算等进行了规范,执行有效职责分工、明确授权审批程序,确保资产安全;规范账务处理及强化对实物管理的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合规、账实相符;控制合理的库存,提高经营效率。

(10)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有《信用销售管理制度》《应收往来账款对帐规则》《三包理赔折算流程》等制度,对客户信用管理、订单审批、发货控制、收款控制、服务及会计核算等业务流程和授权审批事宜进行规范,旨在扩大市场、获取经营利润;保证资金安全、加快资金回笼速度;防范差错与舞弊;降低销售费用;规范会计核算。

(11)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有《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新产品立项、研发及采购评测流程》《研发中心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制度》《研究院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对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决策、研发过程控制、研发成果验收和保护等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

(12)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有《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工程项目招标、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及交付管理、成本管控、付款控制、验收决算等流程进行规范和明确,加快推进基建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13)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等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与披露工作,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提供给财务报告使用者。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负责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管,保证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14)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

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15)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有《佛山照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章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机房保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用户培训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问题处理制度》《信息系统账号权限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系统控制环境、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进行规范。

(16)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关联交易披露等事项,确保关联方交易公平公允;关联交易准确、完整登记并经适当审核。

(17)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有《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实施与控制、预算调整与考核工作。

(18)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或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部门合同起草、审核与签订工作。

(19)其他控制活动

①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有《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通过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报告等方式对各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管理控制。

②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向外单位提供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限制性规定,从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跟踪、风险控制等方面规范了对外担保的管理。

③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新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募集资金。

④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⑤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了公司各部门沟通的方式、内容和时限等相应的控制程序。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运营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以及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控制环境无效;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错报≥资产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具有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1.已被认定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2.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4.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 2.因严重缺乏“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严重失误,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的; 4.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而在十二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错报≥资产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1.因部分缺乏“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失误,公司蒙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2.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一定损害的; 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不完整或部分失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
效;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而在六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
一般缺陷1.因未完全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导致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失误,公司蒙受较小经济损失的; 2.因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部分地区,并引起少量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轻微损害的; 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一般业务制度不完整或部分失效; 4.对于一般缺陷的整改在六个月之内未完成的。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22-00045号),认为佛山照明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佛山照明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振宇杨皓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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