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南白药”)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应出席4人,现场出席4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4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光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5)。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全部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837,200份,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为6,772,080份股票期权全部不予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
2、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全部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840,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1,200,000份,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为1,680,000份,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840,000份已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840,000份)全部不予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
公司本次上述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注销本次行权期的上述股票期
权。本次行权期的上述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将全部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