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000538)_公司公告_云南白药: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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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3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管理层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经核查,中审众环是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2、中审众环自2015年开始,连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该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高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诚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前,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负责人已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及交流。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戴扬、张永良、刘国恩、何勇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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