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南白药”)的监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未涉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和持有人份额等事项;
4、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充分保障员工切身利益,更高效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符合最新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要求和员工持股计划既定目的和意义,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