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34,893,904.84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489,390.48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04,514.3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00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2,544,346.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
49.54%。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160,267,370.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2,544,346.56 | 104,140,133.20 | 57,546,956.8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6,629,930.60 | 293,110,314.03 | -57,309,772.4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85,471,462.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42,811,716.8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4,231,436.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4,143,490.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4,231,436.6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2,544,346.56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244,231,436.64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2.07%,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本状
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23,831,308.18元、906,154,190.42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7%、4.60%;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0,151,042.01元、160,647,442.66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1.2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