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59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简称:柳工JLC1,期权代码:037367。
2.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91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82.0252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8%,行权价格为6.63元/份。
3.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4.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5. 本次自主行权期限: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10日止。
6.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91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82.0252万份,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主行权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的手续办理,将于2025年7月28日正式开放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3年4月25日~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 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5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
4. 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0号),广西国资委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57)。
6.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按10.46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278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262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7.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调离公司、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87名调整为974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339万份调整至5,314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90.8%;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515万份调整至540万份。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0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等情况,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147名调整为144名,数量由278万份调整至270.1856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61%。
3.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9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6元/股调整为10.26元/股。
4.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
6.6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26元/股调整为9.99元/股。
同时,由于5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死亡的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46.9648万份予以注销。根据2024年度的个人和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对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44.6345万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291.5993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阶段名称 | 时间安排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7月12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 行权条件 |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7.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24年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 |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 |
序号 | 行权条件 |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
或者对标公司75分位值;2.2024年利润总额比2022年增长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公司75分位值;3.2024年经济增加值不低于5.0亿或达到柳工集团下达的目标值。注:
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归母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4.同行业指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对标企业样本公司选取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或者对标公司75分位值; 2.2024年利润总额比2022年增长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公司75分位值; 3.2024年经济增加值不低于5.0亿或达到柳工集团下达的目标值。 注: 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2.归母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 4.同行业指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对标企业样本公司选取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 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4703_A01号),公司2024年归母净资产收益率7.7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0.99%);2024年利润总额比2022年增长109.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19.60%)或者对标公司75分位值(68.30%);2024年经济增加值15.10亿元,达成柳工集团下达目标值。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已满足行权条件。 |
4 | 注: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所在单位实际可行权比例×个人实际可 | ||||||
所在单位年度组织绩效结果 | 所在单位实际可行权比例 | ||||||
优秀 | 100% | ||||||
良好 | 90% | ||||||
合格 | 80% | ||||||
不合格 | 0 | ||||||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个人和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有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或所在组织绩效考核不合格,首期不得行权;在915名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中,有200名的个人和单位考核结果未同时达到“优秀”等级(实际可行权比例为72%~95%),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44.6345万份予以注销。
序号 | 行权条件 |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可行权条件的91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82.0252万份。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四、关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柳工JLC1
3.期权代码:037367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数量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期权数量比例(%)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罗国兵 | 副董事长、总裁 | 1,208,633 | 483,453 | 40.00 | 0.02 |
2 | 黄海波 |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 1,270,614 | 508,245 | 40.00 | 0.03 |
3 | 文 武 | 董事、高级副总裁 | 1,588,268 | 635,307 | 40.00 | 0.03 |
4 | 黄 旭 | 董事、副总裁 | 300,891 | 120,356 | 40.00 | 0.01 |
5 | 俞传芬 | 高级副总裁 | 1,270,614 | 508,245 | 40.00 | 0.03 |
6 | 袁世国 | 副总裁 | 929,718 | 371,887 | 40.00 | 0.02 |
7 | 朱斌强 | 副总裁 | 836,746 | 334,698 | 40.00 | 0.02 |
8 | 肖小磊 | 副总裁 | 836,746 | 334,698 | 40.00 | 0.02 |
9 | 潘恒亮 | 副总裁 | 697,288 | 278,915 | 40.00 | 0.01 |
10 | 李东春 | 副总裁 | 431,956 | 172,782 | 40.00 | 0.01 |
11 | 邓 涛 | 副总裁 | 448,323 | 179,329 | 40.00 | 0.01 |
12 | 黄华琳 | 董事会秘书 | 643,055 | 257,222 | 40.00 | 0.01 |
13 | 其他本期可行权的核心骨 | 39,787,581 | 15,635,115 | 39.30 | 0.77 |
干人员(903人) | |||||
14 | 合计 | 50,250,433 | 19,820,252 | 39.44 | 0.98 |
注:(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5.行权价格:人民币6.63元/股。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7.行权时间安排: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公司已完成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申报手续。根据业务实际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10日。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承办券商情况
公司本次自主行权的承办券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广发证券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符合自主行权的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并已完成所有业务准备工作,符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接口要求。
广发证券保证其提供的业务系统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行权敏感期内行权和短线交易。在自主行权开始前,公司、广发证券以及所有激励对象已进行专门培训和业务测试,激励对象已充分理解相关行权的合规性要求以及自主行权的具体规范操作。
五、合规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在自主行权阶段以及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1)所有激励对象按公司和监管要求合规申报行权,且不得在不可行权期行权;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每次申报行权后的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期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9,820,252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8%,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方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开始行权后,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
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一、后续信息披露的安排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定期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