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000526)_公司公告_学大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农)-已离任

时间:

学大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农)-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农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意见。现就其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农,1962年2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拥有北京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原任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成员、副总干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特聘教授。杨农长期关注职业教育、民办职业教育生存与发展问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召开股东会3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次)现场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并表决(次)本年度股东会召开次数(次)出席次数 (次)
杨农810253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杨农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及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1次,就公司半年度财务数据、申请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投资额度、选举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相关议案在形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杨农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杨农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内,杨农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项。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共审议通过9项议案,分别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杨农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

针对出席会议审议的议案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杨农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间,杨农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杨农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联系,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对公司加强规范运作提出相关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不定期与杨农交流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杨农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3、杨农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培训和学习

杨农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深化责任意识,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杨农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由董事会秘书及证

券事务部门协助履行职责。杨农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杨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本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针对上述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评价

2024年杨农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杨农履行职务过程中能够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以上是杨农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杨农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