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注销,回购股份优先用于注销,注销股份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金额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情况,使用资金达到6,000万元前一手),股权激励具体方案另行制订。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6.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办理完成公司已回购股份1,208,600股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邮件的方式申报,采取邮寄、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2025年4月26日起45日内,现场登记时间为每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学大教育总部。
联系人:崔志勇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62628096
电子邮箱: ir@xueda.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