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_公司公告_ST红太阳: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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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2

— 1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6月12日停牌一天,于2025年6月13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红太阳”,股票代码仍为“00052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3、公司因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一年(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红太阳”;

3、股票代码:无变更,仍为“000525”;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6月13日;

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6月12日停牌一天,于2025年6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情况

1、截至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时,因公司存在被原控股股东南京

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同时,公司存在2020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开始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红太阳”变更为“ST红太阳”。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截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时,因公司存在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且公司存在2021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2021年)审计报告出具带有“存在可能导致对红太阳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3、截至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时,因公司存在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且公司存在2022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另外,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2022年)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此前因触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出具带有“存在可能导致对红太阳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得以消除。具体详见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

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4、截至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时,因公司存在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余额为288,405.29万元),且公司存在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5、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具体详见2024年9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具体详见2024年12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了《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12月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确认公司已按江苏证监局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清收了所有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公司因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关于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情况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和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

因此,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重整程序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了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阳”变更为“ST红太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6、公司因存在最近一年(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四)款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12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和《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2024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消除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具体如下:

1、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根据中兴财光华2024年12月12日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确认公司已按照江苏证监局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0号)的要求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清收了所有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和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并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和《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2、对部分预付款项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已完成整改

根据中兴财光华2024年4月29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014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预付款项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该事项系公司以前年度预付安徽颍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安徽颍发”)的3000万元物资采购款,安徽颍发未能如期向公司发货所致。

2024年6月,公司与安徽颍发协商达成一致,确定由安徽颍发向公司补发乙醇货物方式,结算上述3000万元预付款事项。2024年9月,公司与安徽颍发双方财务、法务具体对接补发乙醇货物采购合同事宜。2024年11月,公司与安徽颍发共同对补发乙醇的采购合同条款和后续供货情况进行了商议,确定安徽颍发向公司补发乙醇的具

体送货数量及价格等。2024年12月,安徽颍发分别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星”)补充签定乙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安徽颍发供应乙醇共计5,049.48吨,结算方法为公司2020年4月支付的3000万元预付款视同合同货款,交(提)货时间约定按通知到货;同时公司基于内部各子公司生产基地对原材料乙醇的需求,最终确定由安徽颍发将乙醇货物全部送货至安徽国星生产基地使用。至此,公司上述3000万元预付款项采购货物已经具备商业实质与合理性,且基于双方已经约定合同执行期,预付3000万元货款采购乙醇按时收回已经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合同签订后,通知安徽颍发发货,因乙醇属于化学原料,其存储有特殊安全要求,安徽国星乙醇储罐容量有限,公司无法要求安徽颍发一次性全部送货入库,故要求安徽颍发按公司生产需要量发货,以保证生产存储安全。截止2025年3月末,上述3000万元乙醇供货已经全部完成验收入库并开具发票结束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财光华于2025年

日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5号)。

(二)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3号)和《关

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5号),认为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认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综上所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规定的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不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1、经逐条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列示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第九章所列示的其他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序号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逐项自查情况是否触及相关情形
1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和《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7号),公司已清收所有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已不存在该情形。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3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出具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3号),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序号

序号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逐项自查情况是否触及相关情形
6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058,577.7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85,192,161.72元,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8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7,368,863.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87,327,008.75元,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10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2、经逐条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列示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第九章所列示的其他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序号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逐项自查情况是否触及相关情形
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2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 9 —序号

序号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逐项自查情况是否触及相关情形
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4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5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和《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7号),公司已清收所有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已不存在该情形。
6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出具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04033号),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7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8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9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南京中院于2024年9月13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2月6日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故公司已不存在该情形。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不存在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年5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关于上述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1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6月13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红太阳”,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52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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